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18-06-01 14:06:00 文章来源: 点击:
岳政秘[2018]94号
岳 西 县 人 民 政 府
关于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
2018年中考、高考即将临近,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,防止噪声污染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》、《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中、高考期间,我县将严格禁止噪声污染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中考、高考期间(2018年6月1日-6月16日),禁止下列行为:
(一) 除抢修、抢险外,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,其中高考(6月7—8日)、中考(6月14—16日)五天,凡在考场周围
(二)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;
(三)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;
(四)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、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;
(五)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;
(六)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;
(七)禁止使用家用电器、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;
(八)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。
二、中考、高考期间,城管、公安、环保、住房城乡建设、文广新等部门应联合执法,密切配合,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从重处罚,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。对阻碍城管、公安、环保、住房城乡建设、文广新等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严肃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三、为方便市民举报,市民可拨打相关职能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:
县城管局:5761890, 查处建筑施工噪声、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投诉;
县环保局:0556-12369、2177220,查处工业生产噪声污染投诉;
县公安局:0556-110 ,由公安部门监管的;
店前镇政府:0556-2320111。
岳西县人民政府